营口本地具有影响力品牌物业
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:
(一)损坏房屋承重结构
(二)违法搭建建筑物、构筑物
(三)破坏房屋外貌
(四)擅自改建、占用物业共用部分
(五)损坏或者擅自占用、移装共用设施设备
(六)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,或者存放、铺设超负荷物品
(七)排放有毒、有害物质
(八)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
(九)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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